更新日期:2010/11/25 17:04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25日電)身繫囹圄的前立法委員廖福本,即將再加一罪。民國93年間,他涉嫌違法收取政治獻金,經其坦承犯行後,台中地檢署今天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廖福本於93年間11月間參選立委連任時,尚未申報政治獻金專戶前,就收取2家公司的政治獻金合計新台幣150萬元,相隔多日後,才向監察院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因而被監察院查獲,報請檢方偵辦。
台中地檢署負責偵辦這起違法收取政治獻金案,包括廖福本及2家公司的人員都坦承有上述情事,檢察官因而認定廖福本違反政治獻金法屬實,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此案符合減刑規定,法院簡易判決時可以減少廖福本的刑期。
廖福本先前因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被判刑確定,正在台中監獄服刑。991125
http://news.msn.com.tw/news1952600.aspx
這個也太扯了吧!!
阿扁與扁嫂也承認收了政治獻金...也沒申報
不是都被判沒對價關係..無罪
為何國民黨的廖福本卻要被判有罪呢???
還罪加一等....真的是藍綠不同嗎??還是官位不同呢??
這是什麼司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