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迪西無意間重長輩的口中得知 ...
找不到工作,又沒有親屬可以附加的情形下,可以直接到市公所加保健保 ...
不過是有條件的,必須是戶籍所在地的市公所 ...
也就是說台北市人就必須找台北市加保,永和市人就必須找永和市 ...
這樣一時間找不到工作的話 ... 就不用煩惱健保被罰款的問題了 ...
問題是萬一當本身的銀彈用盡,可能就麻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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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保或退保的問題,非常非常不人性化
找到工作,公司會幫員工加入健保,離職或被炒魷魚,馬上要轉為六類保,要去戶籍地辦理
問題是....很多人要養家或為生活,找工作都忙得不可開交,怎會有時間理會轉出轉入?
親友的例子是幾年間轉換好幾次工作,其間間隔一個多月至兩個月不等...後來他失業超過半年,人衰的時候又生病,想到已停保才去轉第六類,怎類被健保局告知除了哪半年,過去合計還有幾個月沒繳....當然又要被加罰補繳....
親友很火大問健保不是電腦連線作業嗎?失業停保...健保局為何不馬上通知當事人轉第六類?還要辦一堆有的沒的...沒注意時間過了又要被罰...真是xxxx
說實在,除非離職在家長期休息,一般人換工作,怎知多久會找到新東家?轉入第六類後沒一個月就找到工作又要去辦轉出,否則變成雙重投保...
重點是,失業後轉入第六類我們可以理解,可是一旦找到工作,公司是不會管你的,直接幫員工投保,健保局收到公司行號的投保資料就應該自動停止當事人的第六類,怎會又要自己跑去戶籍去轉出,請問上班哪有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