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8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針對有媒體稱大陸公安將在明年初駐台,台灣當局“刑事局長”黃茂穗今天表示,還未接獲通報。偵查科長邱念興説,這是媒體推測,目前還未定案,但將朝這個目標努力。
邱念興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警方不僅希望雙方互派代表駐點,也希望不管是刑事犯或是經濟犯,只要兩岸警察單位查獲,就立刻和對口單位聯絡,查明是否為對方列為通緝犯,然後在最短時間內予以遣返。
4月26日,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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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15824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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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聽同事在講此新聞,是否代表公安可以來台灣,解放軍可以賣武器給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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