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這就叫因噎廢食。
難道每個人撿東西都是基於要回禮的原因嗎?那我真的粉吃虧,我撿過好多東西耶
因為幾個爛失主,就要報復所有人嗎?那台灣社會真的要死掉了
誰沒掉過東西,難道鴉大你長這麼大沒掉過錢丟過手機什麼的嗎?這種人粉少啦
要是我的話,如果撿到的人跟我討謝禮,我一定會火大
好你個芭樂,最好不要哪天讓我撿到你東西
如果是對方不跟你要謝禮的,那種我就會跟他很客氣,畢竟人家幫了我,感謝人家是應該的。只不過我還沒機會遇上還我東西的人,倒是丟東西的人遇的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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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只要是人都有機會犯錯
連富邦金控哪麼大的機構都有員工弄錯投標價超出40倍,富邦只好違約9千萬的保證金被沒收...犯錯的員工當然沒能力賠償,被fire掉也是必然的事
倘若掉丟的是救命錢或公家的錢,總之,缺一毛都很慘哪種,被撿到的人要三成,比例實在有點高...
有時候將心比心,撿到錢當然希望拿點酬勞,可是輪到自己掉了錢被人撿到,會很快樂的把三成給對方?
學生時代,有天晚上在宿舍跑來郵局存款部的員工,他說結帳時短少了一萬元,他經手有兩筆存款剛好是一萬元,他懷疑是否忙中出錯我們沒有把一萬元給他就入帳了...
第一位也是學生,對方說沒有,當然我也沒有,我跟他說也有可能是一萬元以上的存款,怎麼確定是我們二人?
聽他說到快要聲淚俱下,哪個年代郵政人員不到三萬元,若找不到要在薪資中扣,據他稱要養家...很可惜我沒有這樣缺德沒存到錢說有存,實在愛莫能助!
個人的認知,若撿到財物,對方願意答謝就收,沒有也不會強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