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有三成可拿就會增加歸還率嗎?
不還~
不論是否是正人君子
這個陰影都會跟你一輩子
(新聞裡多的是好幾年後寫信歸還 xx錢的事,可想而知不勞而獲的多難忘)
但現在法定有得拿
卻增加了事端
本來拿不回來只能認了(不知道是誰撿走,心裡也沒有對象可氣)
現在
給的不甘不願反而在失主心裡留下陰影 (原本的心甘情願的感謝 變成冷冷的付錢了事)
也給了很多人 寧可放棄道德的機會 (是法律讓我有拿的權力的啊~罪惡感有法律擋著~)
(這個貪婪之島現在已經因為道德淪喪病的不輕了,現在連這一點道德都可捨棄...沒救了~)
不過法律有講明 嚴格說起來確實不是壞事
但真的三成太過份了
撿到的人說起來也是不勞而獲居多
(別人買彩券也要掏荷包的說)
要是有人用扒的
接著事後還你要三成
這是不是很瞎
(不知道撿到千萬本票有沒有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