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0-12-21, 10:10 PM   #37 (permalink)
barrielee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亞歷山大 查看文章
最近怎麼這麼多掉東西跟撿東西的新聞呀

算一算有五則以上了

這年頭景氣好一點點大家就開始搞散財了嗎




上次看到一個更誇張的新聞

一個人撿到一隻拉不拉多

說要跟主人要三成

是怎樣

你是要四條腿還是要一顆頭呀??

這則新聞我也有看到,好像有點無限上綱

不過法令立得並不明確,我是狗主上了法院打官司誰怕誰?

狗是有生命的東西算不算是財物?如果可以論三成,請問掉丟小孩是否同論?(小強都可以視為親生骨肉,狗為什麼不可以?)

再者,我會說我的狗肚子餓了會認路回家,是所謂撿到的人把他'限制自由才沒法回去",我還要告撿到狗的人"限制狗自由罪"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a471 (2010-12-22),Dimo Chen (2010-12-22),YaYa07 (2010-12-23),亞歷山大 (2010-12-22)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