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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理上來講--
民意代表與民選首長們當選的基礎,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的參政權!
不論是否喜歡,就目前來講,這部憲法所代表的,即是人民權利之所託~
所以,所謂宣誓就職,就是都要對著代表人民權利的憲法......
今日,在北監宣示的他們,真不知道就的是哪門子的職?
難道在北監的"某人"就足以代表台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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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他們的國家就在土城啦!!
他們希望的國家就像看守所那樣
這也是要罵國民黨那無能的政黨..............
李慶安持雙重國籍就是不合法
那不在議會宣示就職..憑什麼就該算合法
問題是國民黨那頭喜歡被人虐待的蠢豬
被人打到滿頭包可以無所謂
該拿起棍子打別人時卻全都裝聾作啞了
我們老百姓也只能在心裡在網路上罵罵那智障型的政黨出出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