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男女不滿經常玩在一起的女性朋友「嘴巴壞」、愛搬弄是非,先用蛋糕砸、香菸燙教訓對方,再關禁閉,輪流用針刺嘴、在傷口撒鹽、以冰棒捅下體、逼她舔血。女子被十大酷刑凌虐五天,脫困時已不成人形。
台北地檢署昨天依恐嚇、強制、公然侮辱、傷害、毀損、恐嚇取財未遂、強盜、剝奪行動自由、強制性交、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十項罪名,起訴年齡介於十九至廿一歲的廖詩蓉、蔡橋凱、張偉傑、張相福、駱瑋婷均求刑十二年;簡姓、盧姓少女和張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據調查,被害女子與廖詩蓉等八名男女都是玩伴,廖詩蓉等人不滿她經常口無遮攔、說三道四,破壞同伴間情誼,決定教訓她。
今年十月廿五日晚間,廖女等人以參加慶生會為由,邀被害人到台北市溪州街河堤邊會合,在沾滿螞蟻、蟑螂、灰塵的蛋糕上吐口水後,砸向被害人,之後輪流甩耳光,持菸蒂燙胸背,輪流施暴。
路過民眾聽到被害人哀叫求饒,報警處理,廖詩蓉看到三輛警車經過,下令把被害人押往盧姓少女住處,拿不明藥丸逼她吞服,再摔壞她的手機防止求援,派人監管。
廿八日下午,她們認為被害人在拘禁期間又亂說「某同伴玩弄感情、某人不是真心愛誰」,命她趴到地上,以皮帶、脫鞋、耙子毆打,恫嚇脫掉衣褲,由蔡橋凱持針穿刺被害人的嘴巴,並在傷口上撒鹽,拿不明噴劑噴灑私處。
接著,廖詩蓉等持水瓢把手猛插被害人私處,直至血跡沾滿水瓢把手才停止,再喝令她把水瓢上及私處的血漬舔淨,之後逼她捅自己,拿手機拍攝自瀆畫面,以不堪的言詞羞辱她。
當晚,被害人被轉到廖詩蓉的住處拘禁,眾人一陣拳打腳踢,盧姓少女把她拖進營業用的大冰箱「冷凍」十多分鐘,導致皮膚凍傷;又拿曬衣夾夾她乳頭至出血,持冰棒猛捅私處,同樣強迫她自瀆、舔血漬。
廿八日深夜,廖詩蓉等人把被害人押到新北市泰山區乾哥哥住處,恫嚇稱「我把妳弄死,自然有人去陽明山收屍」,警告她不得逃跑。
卅日晚間,廖詩蓉因為毆打被害人,不慎撞到自己的肚子,疑似流產身體不適就醫,她乾哥哥要上班,被害人才趁隙逃離魔掌報警逮人。警方形容,當時被害人遍體鱗傷,被凌虐到不成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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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小鬼頭更狠
現在學生素質真差
狠成這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