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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1-06, 10:27 AM   #2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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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裡特 查看文章
內政部鼓勵生育,地方政府紛紛祭出育兒津貼鼓勵生育,但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與婦權團體舉行記者會,指全台十一縣市的卅六鄉鎮生育補助訂有「婚生子女」、「年齡」等門檻,婦團批評生育補助政策間接汙名化非婚生子女。

新北市新店區的林淑美(化名)向台灣女性學會申訴申請生育津貼受阻,因市公所規定須有合法婚姻關係,她因未婚生子被排除在外,感到十分屈辱。她表示,每月津貼三千元雖杯水車薪,但對獨自育兒的她而言不無小補。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陳昭如指出,全台十一縣市的卅六鄉鎮生育補助訂有「限婚生子女」門檻,如基隆市「補助弱勢婦女生育津貼」明文要求申請人合法婚姻關係,其他卅餘個鄉鎮也一樣;花蓮縣光復鄉更明文第三胎補助津貼,須以三胎皆為同一生父方可申請。

「年齡」也是領取生育補助的前提,部分鄉鎮如彰化縣芳苑鄉限制未婚生子婦女須「年滿廿歲」,新北市蘆洲婦嬰生育慰問規定也限制「年滿十八歲」的已婚婦女才符合申請資格。

黃淑英懷疑,生育補助排除未婚者,已間接汙名化非婚生子女,形同「變相懲罰」未婚生子,內政部將鼓勵生育與婚姻關係掛勾方向錯誤,完全忽略生育補助意在協助婦女或家庭育兒的經濟需求。

女學會理事長吳嘉麗與會認為,不論婚姻狀態,母親育兒當然有權申請生育補助;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呼籲,地方政府應立即改進現行育兒津貼歧視政策。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6077602.shtml

我自己認為

還是要婚配關係才能可領取補助

也贊同十八歲以上才可領取
當然啊,不然一堆小孩都省掉保險套的錢,到時看官員去哪生錢補助
沒結婚生什麼小孩,鼓勵偷情嗎?你想省麻煩你家的事,憑什麼要戶政機關配合你不知廉恥的行為?還有不論有沒有補助都會有人生小孩,先解決社會變態比較要緊吧,不然生小孩只為了領錢,長大會造成社會負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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