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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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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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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的男人是不會有暴力傾向的,除非他的確是有「難言之隱」。比方說,在某方面有個人主權被侵犯的問題。一個不得志的男人會有酗酒的慣性,動不動就藉酒裝瘋並以暴力攻擊無辜者。
在本地法律判例中,就有夫妻間的婚姻被第三者介入,因綠巾罩頂而引發酒後攜槍恐嚇該介入者。結果,反被判刑入監,黑槍擁有罪5年(判刑超過兩年者,即不再屬於省政轄下,要被判刑入聯邦監獄,以後也無法擺脫犯罪記錄的終身尾隨的陰影,更無法取得緩刑(probation)的寬容,以後無論找工作、辦理貸款、申請各種執照(非自衛武器)、旅行、護照等都無法辦理過關)。 聯邦監獄就家屬探監而言很辛苦,那就是該犯者可被移離本省,比方說,從安大略省到亞爾伯他省,那麼就很難探監了,除非家屬也跟著搬過去鄰近住﹗),再者,擁有的黑槍中,每一發子彈再加判一年,這對罪犯而言是一大重挫,所以個人很主張嚴刑峻法。 好好的人生要被「異物」控制,其智商不言可喻﹗最不可饒恕的是酒駕,這已是類似二級謀殺罪行了,因為醉酒後的駕駛車輛就成了非法的兇器了,在本地是無法輕饒的,在庭上絕無寬容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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