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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2-01, 02:25 PM   #6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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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就跟B大爭論過,這次還是要再次強調
廢死刑只是因噎廢食的作法,就為了檢調偷懶不好好辦案,法官怕擔責任不想明正典刑,這樣對嗎?
嚴謹的辦案,毋枉毋縱比廢死刑有意義的多,不能因為有人瀆職,就要讓受害者自己吞下去,人家已經死了是要吞什麼吞?

人權團體爭的是誰的人權,應該要先釐清吧?所有人都不准死,跟冤枉的人不准死,這兩者差很大喔
我們不要求司法要像大陸那樣,馬英九只要看看CSI,法醫故意栽贓竟然可以判到死刑,是法醫喔!我們不要求你辦法醫,只要辦下命令的人就行,已經退到這樣了你還做不到,乾脆讓中國統一好了交給溫家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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