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電子媒體報導
大陸有上千人被騙,金額高達六億..
對岸一定會報導我方詐騙刑期只有幾年,受害人絕不會同意把人犯交還
被害人在對岸..若由我方審理,到時法官一句罪証不足還可無罪釋放,就算真的判下去,會否出現"周法官"哪種"大好人",再加上一句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刑..
這個案例給哪些所謂人權團體看看,治亂世用重典,原來做壞人還是會害怕的
這件事發生後...有心人又要拿來政治操作一番,馬政府軟弱無能,外交休兵休到尊嚴都沒有..
很好奇一問,倘若現在總統是姓謝,他有何妙法制裁菲律賓令他們乖乖道歉?派哪個分身國師到對岸要人,老共就很聽話的把人犯引渡回台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