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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英國為例,三等親有人曾有刑事案前科,恐怕很難成為司法人員,就算已經是,後來家屬有人犯法被定罪,也會影響升遷 在台灣一定有人鬼叫,關我什麼事?我的人權在哪?二十多年以前的電影周潤發演的"英雄本色",張國榮當警察沒法升官,因為他的哥哥在台灣犯毒入獄,張國榮憤憤不平,他的上司問"你哥放出來再犯案,你會親手抓他嗎?" 英國人不會心存僥倖認為人性會大義減親,不要說親手抓人,單是包庇通風報訊已經很難防止 反觀我們,法官的弟弟有案被判刑,法官仍當得好好的,還敢公報私仇出來公然嗆曾判他弟有罪的同仁,亳不利益迴避 更有特偵組人員曾私下與當時的被告1020通電話和會面...還好意思call in到節目喊冤 哪位很聰明的前總長更是誇張,連古人有云"大夫無私交"都不懂?明目張膽去參加有案在身商人的飯局 倘若發生在美國,以上一票人早就被停職調查,手上曾辦過的案件,也很可能隨之而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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