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我相信這是被有心人士煽動、傳遞錯誤訊息所導致的悲劇...
家父說...
當年他們在"轉進"的途中,一位海軍軍官與他們這些"旱鴨子"在甲板上
抽菸,這名軍官告訴他們這些幹部....
"前些日子台灣發生了些不好的事情死了些人,很不平靜。當地人對軍
人有敵意沒事就別接觸,跟老百姓買東西要先付錢才拿貨。無法溝通
時就指指攤子上的東西用比的,如果金額小的就把錢放在手上讓老闆
自己拿數。有武裝的人不可以跟老百姓接觸..不管是買東西還是講話"
這種模式維持的很多年,一直到遇見能說"國語"的老百姓才比較些...
老爸買香蕉都用比的....然後讓老闆在手上拿需要的金額......
一些有生意頭腦的老百姓會學"講國語",而聰明的幹部會去學"講台語"
,最後作生意的攤位會有請人寫的"國語字牌",就知道吃啥麵買啥東西
多少錢了......
家父說...."老蔣應該沒這麼閒還"指揮"228事件,因為在大陸上老毛的
問題就已經夠頭大夠麻煩的了,應該沒有心思管這種"地方事務引發的
事件"........應該是當年的主事者處理不當導致局勢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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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早已變成有心人拿來政治操作的"一本空白支票",總有一天會耗盡,問題是你我有生之年能否看到而已
老蔣的日記公開後,提到228的篇幅很少,就如a大所言他光是對付共產黨已經頭昏腦脹,地方發生動亂派兵去平亂,也許他的想法就是如此簡單
以歷史的角度來看,要追究責任說他是罪大惡極的元兇也未免太沉重,至少派兵鎮壓並不像中共鎮壓六四事件哪種和平抗爭
下面轉貼是中時資深記者兩年前的一篇文,簡述老蔣在228的責任~(文中有引用老蔣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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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發生﹐蔣介石是當時的國家領導人﹐當然有責任﹐不需要為他隱瞞﹐這是很正確的看法。問題在於:蔣介石究竟犯了什麼過錯?如何論斷他的責任?
二二八事件從起因、事發到擴大﹐牽涉的內外因素十分複雜;之所以到了六十多年後的今天﹐仍然在為誰應負責爭辯﹐則與國府出兵「平亂」手段過甚有關。因此﹐首先應該釐清的是當年的派兵決策過程。蔣介石是當時的國民政府領導人﹐派兵渡台是他下的指令﹐這兩點都是很明確的﹐要問的是:蔣的指令究竟是如何下的?
二月二十八日當天﹐陳儀發出電文報告蔣介石台灣發生動亂、台北臨時戒嚴等事。蔣則在三月一日日記記載:「以軍隊調離台灣是亦一重要原因也。」蔣所稱的「軍隊調離台灣」﹐指的是六十二軍和七十軍﹐前者於一九四六年八月調往秦皇島﹐後者於一九四六年底調往徐州﹐因此二二八發生時﹐陳儀手上的兵力十分有限。但陳儀三月一日的電文報告﹐卻使蔣以為「這件事並不大」﹐陳又在三月七日電請蔣「加開一師﹐至少一旅」來台平亂﹐這又是怎麼回事?
應當理解﹐陳儀身為行政長官﹐台灣發生動亂於他並不是件光彩的事。事情既已發生﹐能夠自行處理自屬上策﹐萬不得已才向中央求援﹐這是陳儀在一開始不急著請兵的緣由。但與陳儀敵對的「中統」、「軍統」等各情報機構則函電交加﹐誇大事態發展的嚴重程度﹐以製造陳儀處置無方的印象。這些蔣介石當然都看到了。蔣在日記中三度批評陳儀「粉飾太平、可痛!可歎!」不能說和這些報告無關。
另一方面﹐由台灣各界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則於三月三日致電蔣介石﹐除陳述事件經過外﹐並「懇請中央速派大員蒞台調處﹐以平民憤。」旅居上海、南京的台籍團體也紛紛上電﹐力陳長官官署之不當﹐反對中央派兵。但蔣仍於三月五日下達派兵指令﹐隔天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軍隊向市區進擊﹐造成民眾重大傷亡。三月九日﹐由劉雨卿率領的廿一師抵達基隆﹐自此展開掃蕩、清鄉、肅亂。
從以上敘述可知﹐蔣介石的下令派兵﹐是在陳儀、中統和軍統相互傾軋的混亂情勢中﹐最終做出的決定。他身為最高領導人﹐掌握了最多的情報資訊﹐理當做出最好的判斷。但他誤信陳儀、柯遠芬等人把二二八定性為「奸匪動亂」﹐「須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又受到中統、軍統及憲兵系統情報的影響﹐以為「台灣暴動嚴重已極」﹐最後下令出兵﹐無論如何必須負起政治責任。
另和評斷蔣的功過有關的﹐則是軍隊渡台後的處置問題。在做出派兵決定後﹐三月七日蔣在日記寫道:「現時唯有懷柔。」而在大溪檔案中則有蔣給陳儀的親筆手諭﹐指示「不可報復」、「從寬處理」等。但顯然陳儀並沒有遵照﹐那麼我們又該如何看待蔣的指令呢?
蔣介石是軍人出身﹐當然知道軍隊在處理事變中的作用﹐所以三月六日他和陳儀通話﹐指示:「政治上可退讓﹐軍事要求不得接受」。但是當時蔣的最大困難是﹐主要兵力都已投入對共作戰﹐手上無兵可派。因此所謂「現時唯有懷柔」﹐其實是不得不然。至於指示陳儀「不可報復」、要「從寬處理」﹐除著眼於善後的長遠之計﹐多少也是考量到陳儀的處境與心態﹐不希望他為了平亂求表現而恣意殺戮洩憤。
事後結果證明﹐廿一師渡台後並沒有遵照蔣的指示﹐做到「懷柔、不可報復、從寬處理」﹐但蔣卻未懲處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人﹐顯然他並不那麼在意陳儀違背他的指令。這多少和蔣的軍人思惟有關﹐所謂「新復之地與邊省全靠兵力維持也」(三月十五日日記)。
不僅如此﹐三月廿三日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蔣在當天日記還大加批評﹐指此舉是「不負責的挾意報復」﹐「實為毀滅本黨自身之禍因。」隔年六月任命即陳儀擔任浙江省主席﹐可見他並不認為陳儀處理二二八有何過錯。至於陳儀後來在台北馬場町刑場被槍決﹐則是他想策反湯恩伯投共不成﹐被扣上「勾結中共﹐陰謀叛亂」的罪名﹐和二二八的處置得當與否並沒有關連。
簡單地說﹐若要追究二二八事件元兇﹐陳儀無疑應負主要責任。但就如同英文蔣介石傳作者陶涵(John Taylor)所說的﹐蔣對整個事變所造成的殺戮悲劇﹐確實有重大責任。他身為當時的國家領導人﹐至少應負起決策不當、識人不明、是非不清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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