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3/01 12:12
姜姓保全員母親:「前2個月過世的時候,才29歲。」
才開口就紅了眼眶,桌上的遺照是姜媽媽任職保全公司兒子,工作9年多,每天長達12小時,月休4天,去年11月上班時昏倒送醫,診斷為出血性腦中風,住院1個多月後不幸過世。姜姓保全員母親:「特休上班從來沒有加班費,也沒有年終獎金,公司吃乾抹淨,剝削我們,我現在生活困難,公司不聞不問,後事我也沒有錢辦,現在人還在第二殯儀館。」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企業或是產業濫用84條之1,就是國家機器殺人。」
所謂的84條之一,指保全員屬於特殊性質工作者,不受勞基法保障,每月上班,往往高達2、3百小時,遠超於正常勞工的184個鐘頭,姜媽媽控訴兒子出事後,公司不但不聞不問,第一時間甚至企圖卸責。姜姓保全員母親:「住院到第二天的時候,公司就通知我,要我把兒子勞保停掉,薪水也付到我兒子倒下那天,住院期間那3個禮拜的薪水,也通通不給。」
保全公司是否涉及剝削勞工,勞委會承諾協助家屬追討理賠,只是過勞死案例頻傳,造成天倫夢碎,勞委會的把關 似乎還有檢討空間。
http://news.msn.com.tw/news2071463.aspx
剝削又如何??
勞基法是給別人用的
保全是給年老沒能力工作人幹的
29歲就幹保全...年輕人要好好讀書啦!!!
保全公司是否涉及剝削勞工,勞委會承諾協助家屬追討理賠
這簡直是白痴問題................
隨便抓個保全問問不就知道了嗎??
剝削到簡直是視勞基法如無物
我們的相關官員簡直是天生的瞎子加聾子
怎可能會不知道呢???
不過說每天上班12小時就是過勞死
這對無敵神勇的台灣人來說簡直是侮辱啦!!!
該是那個年輕人本身就有身體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