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保全上班12小時..也就算了 
但工時的算法太苛了 
至少該比照勞基法來算吧!! 
 
我們的商業就是出了這個問題 
只要能賺點錢...大家都可以搶進來賺 
只要你喜歡...大家都可以開家保全公司 
如此造成惡性競爭...結果是苦了員工 
 
很多行業都是如此 
如此惡劣競爭環境下...很少會有公司好好經營的 
我朋友當年很不願意去美國 
最後在家人要求下去了趟美國看看 
回來後感嘆那的環境 
他說在那印份名片要七天才交件...還不得談 
在台灣是第二天就要交件...甚至有的當天就可以交件 
在美國大家遵守規則來做生意...在臺灣大家是拼了命的競爭 
最後他決定移民美國去了 
 
台灣就是如此...政府不改善這種惡性競爭 
再怎麼做也不可能改善中下階層的工作權利 
只知道拼命給IT產業好處...那只是繁榮的假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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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前出社會工作保全就是12小時一班,遇有例外是顧用的店家要求才有8小時三班制
保全公司只不過是一種人頭仲介,企業主出的錢少自然保全員的薪資就不多,問題是保全公司有沒有良心在抽成方面比較合理而已
很多年前到香港出差,他們的保全同樣也是12小時一班,不同之處是金融機構的可以考取持槍執照薪資也比較多
基本上,大樓也好銀行也罷,保全是防君子不是防小人,年青時兼職保全的教戰守冊遇到搶劫或突發事件,請報警處理千萬不要逞強!
香港的保全更危險,因為有些會配一支雷鳴登鳥槍,鳥槍一發散彈殺傷力驚人,劫匪第一個目標就是幹掉保全,因此他們的風險更大
至於業商大樓的保全,上班時間多一點事情做以外,辦公公司下班後,真的閒閒無事,如果只有一個人除了看報紙聽聽音樂,不然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