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韓國發展的林韋伶去年重返台灣演藝圈風波不斷,先後與前輩狄鶯、羅霈穎槓上,10日找來命理師沈孟勳種桃花樹,當著媒體的面剪下指甲以及頭髮,希望藉此事業一帆風順;不過在韓國發展3年,最後倉皇回台,她透露曾收下2次見面金,但終究過不了心裡那一關,斷送星途,她坦言:「曾經後悔過!」
林韋伶語出驚人地說:「
我曾收過2次100萬韓幣(約新台幣3萬元),對方是4、50歲的中年人,當場我有收下來,但事後就轉交給老闆!因為公司已經付不出飯錢了,當天我們就有肉、有飯可以吃!」
她在韓國當練習生時,已經將專輯錄好、MV也已經拍好,就差一大筆錢來宣傳,「那時候見了數十個投資者,老闆就說『你就去睡吧』」,她仍跨不出那一步:「我很想,但沒辦法!」更透露朋友曾勸她陪睡「就當作被鬼壓,眼睛閉一閉過了!」還說:「回台灣以後,我有一陣子沒出門,一直在想『在韓國睡了,現在就不會在台灣了」。
http://www.nownews.com/2011/03/11/91-2695280.htm
這算不算是拿了錢不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