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美國扔下兩顆原子彈於日本後,在台灣當時經常受到美國軍機掃射、轟炸後的日本殖民地的二等公民們,不知道他們有無降半旗,以表達對母國國土的慘烈傷亡而致上痛心的哀悼?
若無的話,身在中華民國台灣地區的人民來來說,對日本的目前狀況,以他國國會議員的身分來說,可予以最誠摯的建議,基於同理心的相對態度,讓全國迅速凝聚共識。以人道同情與緊急救援的手段,在不分朝野的立場下,將基本民生物資與災地國最需要的優先需要,迅速的提供給他們,大可不必畫蛇添足。
至於以一個對自己國家負責之被本國公民所選出的國會議員,盲目的要求自己國家政府對他國降半旗,這是有違常理的大笑話,你到底是向哪國效忠?除非我們的領土內掛的是日本旗﹗
國際慣例 - 降半旗只在自己的領土內執行,這是主權國政府對自己人民的不幸,如天災人禍或為國捐軀者,所作出的父母官之愛民如子的至親表現。
.
此帖於 2011-03-19 01:06 AM 被 grc4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