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馬在他的臉書PO了道歉文如下:
【馬英九總統聲明】大法官提名過程,必須非常嚴謹,除了要對被提名人的學識、經歷、操守有全盤的了解,也應考量人民感受。然而,在這次提名大法官過程之中,雖然被提名人邵燕玲法官的經歷操守均佳,但曾作出讓民眾疑慮的判決, 英九於3月31日早上方知悉此事,雖然立即更換被提名人,但對於被提名人的狀況了解未盡周延,英九在此要對這項疏忽向社會大眾表示歉意。對未來依憲法之提名作業,會更加審慎,務求周延。
這表示大法官這麼重要的的人選,馬對於名單未曝光前都不知道嗎?
不管提名過程如何,不可能等曝光了總統才同意吧?
之前扁政府扁一個人完全攬權,胡搞瞎搞
現在馬完全授權到狀況外,糊里糊塗
|
政治人物事後解釋的話我們都不會相信的
對於"操守均佳"是有點意見
過去會違背常理判決的多出於一審的'娃娃法官",他們沒啥人生閱歷,經過司法考試當法官,最有名的莫過於一位地方法院女法官在庭上對強姦案"吹喇叭",要求把證物喇叭拿出來
升到高院或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審理案件不計其數,早已不是菜鳥,怎會如此違背一般人常理的判決?當中必然大有文章,其中原因大家心照不宣,萬一最後有人幹了大法官才被抖出做了之前被收押的幾位高院法官同樣的事,總統不只糗大,恐怕要直接退選或馬上下台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