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台中市 ALA 夜店大火 ... 因為從以前檢查的時候就已經是胡任內就有了 ...
而且市長胡志強說這家PUB五年來二十一次消防安檢都合格 ...
若學陳菊,恐怕只會引來更大的政治風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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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好奇怎麼大家的制度都不一樣
台中發生大火,責任是台中政府,因為消防安檢是台中政府負責
而高雄發生意外,責任卻是中央政府,因為消防安檢是中央政府負責的?
還是大家都沿用舊有制度?五都合併之後,不是應該制度要統一?
難不成台中是地方政府負責消防安檢,高雄是中央政府負責安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