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fishiii
我們有一個專門政治分贓、謀自己福利的立法院
講一堆制度跟法規到立院,全都擺在裡面不議。
如果我們的檢調系統跟司法對待民代跟政治人物的態度跟調查基層公務員一樣,不用什麼廉政公署,既有的制度就可以讓人投鼠忌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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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啦 台灣要肅貪真是天方夜譚
最大罪惡集中地就是立法院,關說,利益分贓,怎會讓自己綁手綁腳的法案通過?
說來實在諷刺,香港和新加坡反貪有成的廉政制度都是"不民主時代下的產物",我們在亞洲各國引以為傲的民主制度以及總統普選,其實真如成龍所言,一百年後都是個大笑話,因為,貪得最利害的竟然就是'總統"
追究原因是我們民主走太快,罪魁禍首是兩蔣,他們一心想反攻大陸,最重要的是還有"家天下"的帝皇心態,當然在不民主時代不會認真建立法治制度來規範自己及親人,人治時代能做不做,等到現在民主要做恐怕更難,只要有一票利委存在,再有理想的人當總統為了選舉都會投鼠忌器,最終不是一事無成就乾脆利用制度中種種漏洞自己下海去大貪特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