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起訴書出來時,媒體早已分析沒有直接或間接證據證明是挪用外交機密費,只要領出來的是現金,基本上沒法識別,哪有像馬如此笨把特别費不用發票的直接轉到自己私人帳戶和自己的錢混在一起,其他首長都是一筆拿走現金,有問題的部分都是發票不實
說實在,以他們家哪麼貪,大家都會相信大錢要貪小錢也不會放過,只不過檢方為了應付輿論的壓力隨便找個外交機密費起訴來交差,哪班所謂精英的特偵組已升官的能否通通追究亂起訴的責任?尤其是哪個很聰明的總長,如此大的案件最後起訴與否的決定權在他手上,難道以他的經驗不知道上了法院"檢方是必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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