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馬先生!!你又何嘗不是讓台灣司法改革空轉了四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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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不是當總統的材料,連提名大法官都糊里糊塗亂提一個恐龍法官,你還能要求他司法改革?
總統提名司法院長,大法官...之後法官體系就沒有他插手的份,可以推諉司法獨立
可是還能透過立法院的多數修法如何補救法院體系的莫名其妙"審判"
最最令人不滿的是,檢調體系是行政院和總統管得到,不是提名了個聲望還可以的人幹總長就沒他事
今天官官相護,檢方要顧及自己的面子,亂起訴一審無罪,二審無罪,沒新事證繼續上訴,非要惡整被告不可,馬總統你不就是受害人之一嗎?算你好運,因為政治效應,他自己的特別費案在不到一年時間"竟然奇績的走完三審程序",人家聯電曹老闆也被玩了五年才無罪定讞,深宫怨婦等人的還在一審中(搞什麼鬼幾張發票審個幾年都沒結果),現在才來修法除罪,審理中的通通撤消
不要用口頭宣示,直接行政命令,檢方沒新事證一,二審敗訴沒新事證不得再上訴,另外,要對付亂起訴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一到三審三次審理皆判無罪,該檢察官五年內不得升官,已升官者降調,看看誰還敢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