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這則新聞我看了好幾家電視台,女生家裡動手的原因是指向
小男生平常不止有"聞聞髮香"的騷擾行徑,而小男生滿臉無辜
的"否認該項指控"......若查出小男生的確有聞聞髮香以外的不
良行徑,那小鬼就很該死。否則女生家長傷害罪就成立了...
是大腦(腦波)記錄器.....
當被告被原告指控性騷擾時,法官可以調閱紀錄,倘若
被告沒有"興奮反應"那就無罪,否則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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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題在於學校以性騷擾案向教育局上報,既然有學校背書,家長會生氣不是沒道理
也許最近霸凌事件讓學校草木皆兵,反正大小事就向上報,責任往上推就是
現今的家長情緒管理也太差了,倘若小孩只是聞香說話並沒有動手或是沒有第三者證明他有動手去摸,女方家長官司必敗無疑,反而動手傷人百分百成立,因為沒有女生的訪問,不知有沒有動手,男生已說沒有,上了法院就是女方舉證他有
對一個小孩有必要出手教訓嗎?如果認為他不對就直接提告
ps:如果說女生很香沒動手也能構成性騷擾?恐怕天下大亂,職場常有女生濃妝艷抹"難聞的味道四散",把真實的嗅覺說出來都不行?請問說很臭又如何?公然侮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