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伊朗女子巴拉米(Ameneh Bahrami)擁有一對電眼和甜美的笑容,然而,7年前拒絕大學同學穆瓦赫迪(Majid Movahedi)求愛,竟遭穆瓦赫迪潑強酸,造成毀容和失明。巴拉米打了6年官司,要求依據伊斯蘭律法「以眼還眼」,原定在14日行刑,但當局突然喊停,並宣布無限期延後,原因是難以抵擋國際人權組織的壓力。
2002年,當時才19歲的穆瓦赫迪單戀24歲的同學巴拉米,長期糾纏騷擾,還多次求婚,巴拉米只好假裝已經訂婚,穆瓦赫迪大受打擊,2004年10月,穆瓦赫迪趁巴拉米下班時,在公車站用強酸潑她的臉。
巴拉米之後移居到西班牙,動了19次手術,仍不能改變被毀容的事實,而且左眼完成失明,右眼之後也因感染失明。2008年11月,法院一度判穆瓦赫迪賠錢,巴拉米拒收,要求准許她根據伊斯蘭律法「以眼還眼」,以強酸滴眼的方式,讓穆瓦赫迪也嚐嚐失明的滋味。
巴拉米指出,她不只是為了復仇,而是要告訴國人,不能視女性為玩物!之後不斷打官司,當法院終通過在14日中午行刑,以先麻醉的方式,在穆瓦赫迪兩眼各滴12滴硫酸,已搬到西班牙的巴拉米日前回到德黑蘭,準備親自執行。
巴拉米表示終於正義要伸張了,但也有輿論反彈,甚至激進者對她發出死亡威脅,國際特赦組織更在13日發表聲明,強調以滴酸方式造成失明是殘忍、不人道的酷刑,呼籲伊朗政府不要行刑。到了14日下午前幾個小時,伊朗法院突然宣布延後行刑,但未指出延後到何時。
http://www.nownews.com/2011/05/15/91-2712599.htm
毀了別人的一輩子...該付出什麼樣的代價呢??
做惡者有人權...那被害者呢??就該死嗎??
這實在是永遠都爭吵不完的事啦!!
為何總有這樣的人
得不到就要毀滅
覺得這種人該被槍斃掉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