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台灣常有醫生因醫療疏失被病患告
醫師總會喊冤救人反而被告,誰敢當醫師?
是否過失認定當然是交由法院判決,民眾認不認同是兩回事,總不能認為救人的動機是偉大,其中任何疏忽是可以被接受或原諒
整個判決,個人認為是有"過失",但,不能認同是法院對業務過失至死的看法,因為穿不穿救生衣會否同樣溺斃,法官認為沒絕對關係而有相對關係,台灣法律上這種認知就構成過失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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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網查了一下
家屬提告的是"業務過失致死",這是告訴乃論,另一"過失致死"是非告訴乃論,如果這案有過失致死之嫌,檢察官會自動偵辦不用家屬提告。
但此案是家屬逕向法院檢察署提告,而且依新聞報導還外加600萬元民事
很顯然家屬很懂得法律問題或者可能為了提告,其聘請的律師所建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