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B大太不了解偉大的地方政府
市區內所謂"到處都有監視器"這句話是對的
但有監視器不代表有運作、有運作不代表能拍攝
不知道各位看官能否理解這句話的涵義
若有人跑過警察局看過監視錄影帶,就會知道這是甚麼意思
監視器約有一兩成,是裝飾品,擺在那邊好看的,根本沒有作用
約有兩三成拍攝功能有問題有疑慮,是屬於廠商的回扣
還有兩三成,是拍攝功能正常,但就是拍不到道路畫面
僅存的一兩成才能夠拍攝到十字路口,用來釐清車禍事故
若自己發生車禍事故,你除了要祈禱路口有監視器之外
還要祈禱那監視器是僅存的那一兩成可以拍攝到十字路口
|
交通意外沒有死亡是事後當事人或家屬提告的,如果錯在己方還要告人,你要很確定沒有被監視器拍到
這個案例告人的是在路旁被撞倒或是穿越時被撞倒兩者差很遠,他自己心裡有數,如果真相是後者,他仍要提告只能說反正受傷是事實,告一下試試看說不定會得到賠償,我們沒看到裁決書,到底他上到法院是怎樣作供的,還是堅稱自己在路旁就被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