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芳男、林泊志╱宜蘭報導】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傳出逼車開槍糾紛,四天前一對情侶開車行經雪隧,遇見惡男從後方猛閃燈、逼車,出隧道後還拿BB槍射擊車窗示威,惡男昨到警局說明,辯稱:「是對方先比中指!」因雙方說法不一,警方還要釐清。
國道九隊指出,經調出行控中心監視畫面,槍擊案發生在十九日上午十一時,嫌犯賴家訓(二十五歲,宜蘭人)開著銀色三菱轎車,載著女友由宜蘭到坪林辦事,行經雪隧內側車道,遇上一輛由邱男所開的福特轎車。
逼車後擊碎車窗
邱男說,他載女友準備到九份玩,進入雪山隧道車速約九十公里,但距離隧道出口五公里時,後方一輛轎車不斷接近、猛閃大燈,出隧道時,該車突換到外側車道超車並行。
車上男子還搖下車窗叫囂,出洞口後還左側超車並緊急煞車,掏槍射擊,幸僅打中右後車窗。
邱男隨即報警,警方調閱監視畫面查出惹事男子的車號,賴男昨開車帶著BB槍、瓦斯罐及鋼珠彈投案。賴辯稱,因嫌前車車速太慢,先閃燈警示,但對方竟搖下車窗比中指,讓他覺得受辱,才會逼車,開槍洩憤。
開三張罰單送辦
國道九隊隊長邱忠源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對賴男開出未保持安全車距、閃燈逼迫前車、驟然減速等三張罰單,罰九千元,再依毀損、公共危險罪嫌將他函送法辦,BB槍則要鑑定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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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43/2tqr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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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些隨意拿無辜的人或生命當成靶一樣打的話,有本事就對著車載機槍之悍馬車射擊
看是實彈殺傷力強還是BB槍或空氣槍嚴重
當然7.62機槍就夠了,50機槍太浪費彈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