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起幾年前有則新聞,好像是臺灣或者大陸留學生,因為迷路隨便跑到人家裡裡敲門問路,結果對方不開門,一直叫他離開,他語言不懂還傻傻待在那邊問?
結果主人拿出槍轟掉他腦袋
但是開槍者無罪..因為他未經主人同意侵入民宅(美國房子都很大,民宅前面的草皮是私人的..到人家家裡門口都已經是入侵了),加上勸離不聽,主人認為對方意向不明,只好開槍自衛。
這在美國是合法的~也沒啥防衛過當問題。因為美國可以合法持有槍械,天知道哪個陌生人敲門是為了搶劫?尋仇殺人?
A大這個例子..不禁為這幾位留學生感到心驚
我留美的同學說..事實上美國是個警察國家,他要你做啥,你最好照實
尤其開車臨檢,一定要把手放在方向盤上或警察可以看的到的地方
除非警察要你做什麼,你才做
最忌諱伸到懷中拿東西(你在台灣直覺是拿駕照給警察,但美國警察會以為你是要掏槍的)
萬一某個神經質警察誤解,可能就轟掉你腦袋了
而且這在留學時,在學校都一定會先上美國憲法與法律時,都會告知留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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