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與美國完全不一樣,在這兒警察從來就不會要求你的手要放在方向盤或伸出車外,我們這兒也是可以擁有合法武器的地方,但是民風就是差別很大。再者,警察的權力大,這點對身為警察之子的我是很看不慣的。當警察權力大到生死只在他們的判斷時,若他們當中有不愉快事,亦或有那邊不舒服,那麼就把這些邪氣一股發在人民的身上。那就是典型的警察國家。
個人到現在為止,在多倫多快住滿24年了,從來沒被查過身分證件(證件都白帶了)、也未被懷疑過或因種族長相而被所謂的歧視過;此地的警察素養很好,彬彬有禮,從不像美國那麼的「要命」;這是個人及我的父親所下的評語,直說水準之高的。還有,以下是個實例,證明美國是個什麼樣的警察與司法,對北美人都如此了,假如是亞洲人,那就更甭提了。以下請自行參酌。
多市女警義助性侵受害人 鍥而不捨 休斯頓酒店經理繩之以法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1-...0d3269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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