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5 17:05:18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5日電)趙姓阿嬤因擺攤糾紛,爆三字經,郭姓男子不甘受辱回罵,雙方互控公然侮辱罪。檢方認為,郭姓男子所言屬自衛性言語,不予起訴;但檢方對趙阿嬤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日前聲請簡易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27日,71歲的趙姓老婦人在高雄市三民區新民路擺攤,其攤販推車停放郭姓店家前,雙方為此起糾紛並爆發口角,趙阿嬤當場口出髒話,以「X你娘」辱罵郭姓男子。
48歲的郭姓男子不甘受辱,回罵「你是女人怎麼X人家」等語,郭姓男子還被控當時對趙阿嬤說「你下面的,你是被X的,不是X人的。」趙姓阿嬤坦承當時她有罵「X你娘」,郭姓男子則辯稱,當時是趙姓阿嬤先罵他,他才回罵,否認有說過「你下面的,你是被X的,不是X人的。」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郭姓男子當時回罵「你是女人怎麼X人家」,是出於自衛所發表的善意言論,無詆毀趙婦的惡意;至於被控說「你下面的,你是被X的,不是X人的。」由於雙方當時都沒錄音,也沒有其他證人可佐證,查無實證下,因此認定郭姓男子罪證不足,不予起訴。
檢察官表示,趙姓阿嬤坦承罵人三字經,雖涉嫌公然侮辱罪明確,但因罪行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判決。1000705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OC&pTypeSel=0
自衛性罵人???時代的新法律用詞??
在別人店門口擺攤賣東西
和氣生財嘛!!幹嘛要那麼火氣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