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糾紛回罵髒話 檢:自衛不起訴
查看單個文章
2011-07-08, 01:49 AM
#
7
(
permalink
)
a471
管理員
榮譽勳章
勳章總數
18
UID - 236673
在線等級: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打狗
文章: 53362
精華: 0
現金: 318 金幣
資產: 41767760 金幣
引用:
作者:
elna
.....我覺得不管兩邊有沒有錯,法官一定有錯
你不能用更好的理由來解釋嗎?這種判決理由聽起來真的給他蠢斃了耶
換作是我判....先開口罵人的以公然侮辱論處,還嘴罵人的以言行不當論處,
前者得易科罰金服社會勞動,後者罰捐款給公益單位.....
罵的不對,回嘴的也好不到哪去...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送花文章: 79399,
收花文章: 22263 篇, 收花: 80315 次
a471
查看公開訊息
查尋 a471 發表的更多文章
向 a471 送花的會員:
YaYa07
(2011-07-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