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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7-23, 09:19 AM   #1
lutunhsiang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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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站牌「抓猴」廣告不雅 交通部擬開罰

童星小小彬,曾經因為代言徵信廣告,「抓猴」的照片,貼在客運上趴趴走,引發爭議。其實,不少民眾反應,全台各地的客運或公車站牌上,也全部是徵信社「抓猴」廣告。交通部研擬修法,以後禁止公車站牌刊登不雅廣告,但要如何認定?交通部說,民眾感到不舒服就是不雅。


TVBS記者陳麗雯:「這個公車站,一連四面公車站牌都是徵信社廣告,而且就在學校旁邊,會不會對民眾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現在交通部要修法開罰。」

民眾:「超過(違反)現有法令就還是要罰。」

民眾:「沒必要這樣做,因為(公車)廣告收入還是很重要的。」

有人認為很正常,也有人覺得實在不雅,站牌隨處可見徵信社廣告,有些只有公司名稱,但誇張一點的,就直接放了猴子圖片,寫著「抓猴」兩個大字,像是小小彬之前就曾經為徵信社代言,肖像和「抓猴」字樣跟著公車趴趴走,引來爭議。現在交通部研擬修法,禁止公車站牌刊登不雅廣告,但有沒有不雅要如何界定。

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任何的文字圖畫,任何廣告都要考慮社會觀感,半數以上不舒服,就是不雅廣告。」

有沒有不雅,是個人主觀感受。另外交通部也規定公車站牌正面不能刊登廣告,也就是說,其中一面必須要有客運名稱、編號、站名以及行經路線,背面才能刊登廣告。新規定最快10月上路,違者可罰9千到9萬元不等。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8/2vj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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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徵信社廣告本來就不適合在公車站牌上面,因為民眾看站牌都是看公車編號與路線...等,要找徵信社講實在的google搜尋就一堆了,根本沒必要去看站牌廣告,何況有些徵信社是否合法還不知道呢???
lutunhsiang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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