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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婚姻法修訂:嫁富二代分手 啥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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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5, 0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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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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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uperxboy
因為現在太多女性想靠離婚來分財產,害我不得不考慮將財產過戶給老媽保管或是老了以後考慮將財產信託出去,這樣老婆和子女都分不到,哈哈哈
記得法律是如此規定的
婚前的財產還是屬於個人
婚後的財產才是雙方所共有
有時候女性主義太過於保護了
離婚未必一定是男方的不對
非要說是該如何...那還真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任何一方有不良企圖都是不對的
但要仔細分辨豈是如此容易
有的女人離婚了什麼都沒有也確實可憐
但有的卻是存心要分財產也是可惡
最好不要結婚..有錢同居就好
婚前賺夠了...結婚了最好不要再賺錢
.........好悲慘的人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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