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應該不是叫"送貨"啦,只是忘了名詞而已
事情是這樣的,今天快下班的時候,接到一通電話
說我們單位買的電腦送來了,那時我馬上要去拿
後來車子來了,送貨員拿單子要我簽收
當時因為通知我的人說是送電腦,所以我也沒有很注意內容馬上簽名
等到看到東西後,才知道不對
因為送來的是一台雷射印表機,問題是我們並沒有買雷射印表機
我想到此為止一切都是我不對(因為我應該看清楚簽收單的內容才簽收的)
現在問題是簽收單上面的地址沒錯,收貨人也是我,所以我本來就應該簽收的
如果我那時不簽收的話,我有沒有錯?
當然真正錯的應該是源頭吧(源頭就是我們公司另一個單位,賣3C產品的)
只是我想知道在道德上我該不該簽收?(也就是考慮到送貨員的立場)
事實上這件事在我們單位來說,我是錯的,因為不是我們買的東西,我就不該簽收(主管也認為我不該簽收,因為我們沒買)
只是如果我不簽收,我是不是會跟送貨員吵起來(那這樣又是誰對誰錯)
但問題是簽收單上面的
名字是我,
地址也沒錯,
電話是我們廠區採購的傳真(這也沒錯吧),簽收單上,就這些資料
我個人是認為我並沒有做錯(當然站在公司立場我是錯的)
如果說我這麼做,真的沒有錯,那明天挨罵,我也心甘情願(因為我覺得我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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