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補助根本是騙人的,以這新聞來說,他們長期失業沒收入,
那為何不去申請補助?原因就在有父母遺留下來可以安住的房子,
但社會補助規定就不行,其實意思就是...
你要窮到賣了房子,然後沒地方去只能喝西北風時,才有機會申請
政府的概念是,反正失業是你家的事,自己找不到工作怪誰?
你沒看到我們的就業狀況越來越好,數字又漂亮...............
而且沒收入還要繳健保費,反正規定很多,有很多又不實在,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法條都是那些所謂高學歷知識份子的專家訂出來的,
他們吃過苦嗎?很少,所以根本不食人間煙火,用想像的就訂出來了,
政府與官員根本一點都沒進步,金字塔頂端的人怎麼可能了解普羅大眾的心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