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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9-24, 09:57 PM   #11 (permalink)
el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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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m710509 查看文章
我有三點看法
1.法官受不受理此案件還不知道,何況雙方為了這官司所花的費用絕對是50塊的好幾倍
告了就要受理啦,除非媽媽撤銷告訴
重點不是錢啊,50元不是大事,但是錢是在小孩面前拿走的,如果不當一回事,豈不是在說,以後小朋友隨便拿同學的鉛筆、橡皮擦都是應該的?
錯的事就是錯啦,我認為這位母親的手段激烈了點,但是出發點非常正確
引用:
作者: tom710509 查看文章
2.對方萬一也是小朋友之家長,就算把對方告到坐牢,那小孩心理會怎麼想,這位女童父母想想萬一自己被告到坐牢,因此要跟小朋友暫時分開,我想誰都不好受吧
坐牢?侵占50元會坐牢,那陳水扁早該槍斃了
你在講什麼鳥啊湯姆,身為父母的更應該重視身教,爸爸有這種烏龍行為,小孩子會銘記在心,如果每個法官都要衡量嫌犯跟他的小孩的問題,那性侵犯殺人犯是否可以藉此減刑免刑?
引用:
作者: tom710509 查看文章
3.除非真的忍無可忍且已經無法原諒逼不得已才走向法律途徑,為了50塊就走向法律途徑,這小孩家長真的冷靜想清楚了嗎?不光是所花的費用,萬一敗訴對方反告呢?
監視器都已經明明白白在那裡了,侵占已經成立,在法官面前誣告嗎?湯姆你是不是沒睡好啊,台灣法官再爛,應該也不至於這麼慘吧...你這樣會讓法官火大喔
引用:
作者: tom710509 查看文章
這事情女童家長可以請警方找出對方,來警局說明與還錢就好了,旁人怎麼看都覺得沒有必要走向法律途徑
都說了是為了孩子的價值觀...小孩的價值觀錯誤,應該是比考零分更可怕的現實吧。十二歲的小孩上網援交還有一堆人願意跟他,你不害怕這樣的孩子嗎?在那之前挽救沉淪的社會,這位母親比大多數人和法官有Guts多囉,我是這麼認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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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2011-09-24),getter (2011-09-25),tom710509 (2011-09-25),YaYa07 (2011-09-24)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