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古里特
因為華人多年以來的傳統觀念
收賄不做事
或者說
收賄汙更大
說穿了,就是華人沒有嚴謹的法治觀念
習慣於走旁門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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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事事以利益為依歸,法治制度不健全,學校和家庭教育失敗,普遍道德觀念薄弱
我們學校是最早實行所謂學生宿舍自治,本來大家都是一張白紙,學習自我管理在求學時間多增加一些歷練本意是不錯
可惜,當有廠商自動送錢上門,有人吃過甜頭後,所謂的菁英份子聚在一起,狗屁倒灶的事就越做越多
當年跟我共同退出學生自治會的一位學長,據他說每任總幹事都a很大,看他們換拉風的新機車就知,錢從哪裡來?
除了跟包商拿回扣,什麼鬼點子都想得出來,每個月向學校修繕組多拿日光燈,然後拿去賣,後來學校發現奇怪怎麼日光燈的耗損哪麼快,之後要求一支壞掉換一支新的,上有正策下有對策,跟學生勾結的水電包商拿自家壞掉的日光燈來給學生拿去換...
哪時還呆呆的跟學長說要不要去檢舉?學長的教誨~人生想活久一點,就千萬不要擋人家財路..
還有,宿舍的福利社和福利餐廳年年招標,由現有的包商和外來的'公平"競爭,最後由學生投票給誰來做
往往包商中暗地行賄生治會幹部,問題是全體住民投票怎樣作弊?虧他們想得出來,投票日找個假日前夕或星期六晚,住民大多都不在的時間,然後動員自己人去投票(當然哪些所謂自己人平常像樁腳一樣經常被招待免費吃喝玩樂),加上學生大部份比較不在意誰經營投票率本來就很低,這麼一來誰要得標就沒任何困難
到我四年級成為老學長時,有位福利社包商跟他滿熟,他私下說生治會的人簡直像土匪一樣予取予求,說啥宿舍要辦個鳥活動寫一張字條就要個五到六千元贊助費,還要提供好幾箱飲料和零嘴..不給的話,就放狠話'明年還要不要在這做生意?"
難怪...我們學校會培養出1020這類人,學生時代是一票小土匪,出來社會幹大事變成合法大強盜
ps:故事還沒完,我畢業後離開了,有一年在公館遇到上述福利社老闆租了個小店賣小吃,他還認得我,我好奇問你沒有在舍宿經營福利社?他說本來以為忍受生治會幹部任期滿或畢業了再換過一批人會有好日子過,怎知新總幹事上台第二個月就加他一倍福利金,理由是要經常辦活動...老闆死心了..根本玩不過哪些大學生,從此打消在大學舍宿做生意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