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03日15:51 蘋果即時
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班長謝聖旭今年4月3日晚間,酒後駕車撞死同事莊進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呂政燁以謝聖旭符合自首要件,針對公共危險與過失致死等2罪,分別判處2月與6月徒刑,合併判有期徒刑7個月,還得易科罰金。莊進祿家屬痛批法官輕判,並指謝聖旭態度惡劣不想和解,犯案後又快速地將名下房地設定抵押意欲脫產。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今陪同莊進祿家屬召開記者會,斥責肇事者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且毫無悔意,死者家屬打算上訴,若上訴成功,提民事賠償。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sueID/20111003
法官說一審輕判...二審才有機會重判啦!!
一番苦心...受害者居然不領情
想來都是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沒罪
法官大人是想要扭轉乾坤啦!!
一審輕判...二審沒罪...三審重判
要多體諒法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