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員賴文莉執勤時遭酒駕追撞導致重傷截肢,肇事的陳姓駕駛還在案發現場嗆聲,引發民眾怒火。國民黨立委孫大千提案修法,加重酒駕刑責,除將酒駕情節輕重分級處罰之外,致人於死或重傷者最高將處15年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刑法185條之3「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因應酒後駕車肇事率居高不下,並造成無辜傷亡慘重,孫大千提案,將酒駕情節分級,服用毒品或麻醉藥品駕車者,處1到3年有期徒刑或併科1.5萬到15萬元罰金。
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0.5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百分之0.11以上者,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科6萬到15萬元罰金。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死亡等情節重大過失者,孫大千提案,大幅提高刑度,將處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若駕駛人拒絕受測,經交通稽查人員強制移送醫療或檢驗機構檢驗者,將加重其刑2分之1。
酒駕肇事屢屢躍上新聞版面,這次賴文莉事件引發網友怒火,在網路上發起萬人連署要求重懲酒駕,只要民代參選人提政見就投票給他。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在中常會說,曾和賴文莉通過電話,對她的堅強樂觀感到動容不捨,也透露交通部正在研議加重酒駕刑責。
全文網址: 消防員遭撞 立委提案:酒駕最重判15年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6...#ixzz1ZzD9CO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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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酒駕關十五年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現在的刑罰都太輕了~~
現行法律,酒駕的,罰個三~七萬,就可以脫身~都不用抓去關,
有的人根本沒在怕的,罰錢你就罰啊~我照樣酒駕!
建議修法酒駕的~至少罰個五十萬~一百萬
你們看看youtube網友貼的新聞片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sqLPKwX41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KQU7Gvo7PE
酒駕的那個人~他的朋友還敢去現場對警察叫囂!!!簡直是一群廢渣!
另外~希望勇敢的消防員 賴文莉~能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