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式個很值得研究的議題...
首先,每個人的酒精耐受度不同(俗稱酒量),有的人喝瓶350ml
啤酒就不行了,有人喝300ml高梁酒還意識清楚不受影響。馬路
上酒駕的確不應該,但除了酒駕外疲勞駕駛也很恐怖,甚至是疾
病因素的不適當駕駛,或者非疾病類的不適當駕駛,如脾氣暴躁
者、易怒個性等等........
台灣的駕照授予機制很空洞,通常考一次用到死,但期間的法規
修改、道路狀況、車輛使用等等因素一直隨著時間再改變,身體
因素也會隨時間改變。應該要改成若干年後複考,確認駕駛人身
心狀況適合駕駛機動車輛,確保駕駛人跟著上時代演變,藉此過
濾掉一些不適合駕車的人,有條件的發給特定駕駛人特殊駕照,
甚至規範特殊駕駛人哪些路可以行駛哪些路不許行駛(好比只能
行駛市區不得長途駕駛)...
酒駕的確需要拉高"付出的代價"才能有效赫阻酒駕行為,什麼程
度罪大惡極,什麼程度要接受哪種程度的處罰......我不看好這種
出事後馬後砲式的立法.......這種方式很作秀
事前預防才有意義,事後只是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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