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聯合報》報導,桃園縣1名呂姓建築工去年12月因見女兒與王姓女子發生同性戀情,多次苦勸女兒離開王女不成,竟性侵個性、穿著較為中性的王女,事後還說「這是要讓妳知道什麼是男女關係。」結果呂男非旦沒有阻止女兒戀情,還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媒體報導,呂姓建築工(53歲)與21歲的女兒同住,去年發現女兒與1名王姓女子同進同出,且十指緊扣,認為兩人關係不單純,因而找王女查問,打扮中性的王女也大方坦承「我們是情侶。」還說現在很多人都這樣,要呂男不用見怪。
但呂男不願女兒發展同性戀,多次苦勸、懇談女兒與王女分手未果,在去年12月趁女兒不在家時性侵王女,完事後還說這是要讓她知道正常的兩性關係,結果王女不甘受辱而提告。
檢察官認為,呂男的理由無法將犯罪合理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這.....當老爸也太累了吧!!
還好他有的是女兒
如果是男孩...
那他會去強姦兒子的同性戀伴侶嗎??
傷腦筋的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