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針對兩千多家企業進行「掃A勞動條件檢查」,到八月底為止,統計發現最多廠商違規的項目是未依規定給加班費,有兩百七十六家。勞委會將對違規廠商限期改善,否則除開罰外,從十月底起,將在網站陸續公佈違規廠商名單。(戎華儀報導)
勞委會自七月中啟動「掃A勞動條件檢查」,針對製造業、住宿餐飲和銀行保險業兩千一百六十四家業者檢查,統計至八月底發現,最多企業違規項目依序包括沒有給加班費,佔了百分之十二點六,其次有百分之十二的業者讓員工超時工作。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表示,依據勞基法第七十九條規定,政府會公佈沒有限期改善的業者的名單,勞委會網站將建置平台,連結各縣市勞政單位網業,從十月底起公開企業名稱、違反法令項目、處分書文號和處分日期。
陳慧玲:『不管他是採用新聞稿或是政府刊登公報來處理的時候,我們要他們資訊件建置網路上面,勞委會大概會見立一個公佈專區(在勞委會網站上),以各縣市的勞政單位做連結。』
勞委會勞動檢查處副處長吳世雄表示,違規企業可處兩萬到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中廣新聞網 :
http://www.bcc.com.tw/ 2011/10/11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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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看法:
絕對不只12.6%就單單只以保全業來說好了,
全台北的保全公司有三百多家,台灣共有一千多家~~
保全員每天工作是12小時,一個月月休四~六天
每一個保全員的基本工作時數,至少都300小時起跳
有機會你去問你們大樓穿制服的保全,
問他們的薪水多少錢?~~多的是連三萬都不到的,頂多就是三萬出頭
全台灣有多少有規模大樓,就有多少的保全...違規數不清了
立委上次問吳揆 : [保全人員能不能改成一天工作八小時,三班制]
吳揆回答的超妙 : [我們的國軍,也是24小時待命的]
(吳揆是還在睡覺嗎?)
還有其他的產業,就以門市服務業來說,
很多店員.店長...都是超時工作,無法報加班費,
而總公司只會告訴你 [我們是責任制]....如果你還敢有太多意見,
總公司隨便都可以合法的方式,抓縫指出你未盡職的理由,來合法的開除你~
誰敢舉發公司,讓自己明天沒工作?
當然,勞委會願意做一點事了,百姓當然樂見其成,
只希望不會是雷聲大雨點小,上次勞委會,和各大公會召開針對員工基本工時加薪的討論,
後來也是勞資方無法取得共識,而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