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勢比出2億 吳淑珍笑了
中央社中央社 – 2011年10月14日 上午11:14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3日電)前總統夫人吳淑珍13日在金改案二審遭判11年。判決指出,元大併復華金期間,珍向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以手勢比2,杜問珍是否代表新台幣2億元,珍就笑了,元大馬家怒批敲竹槓。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遭控利用國泰併世華、元大併復華金收賄,另將款項以洗錢方式隱匿不法款項,法院一審判所有被告無罪,高院合議庭13日逆轉,改判扁18年、珍11年。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書,元大金控於民國93年為阻擋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購買中投以取得整併復華金,假借捐助政治獻金,透過杜麗萍於93年11月前往總統官邸辦理外燴時,告訴吳淑珍,元大馬家已在市場上買到多數復華金控股票,想要有所表示,探詢珍該捐助多少金額?
判決指出,吳淑珍明白杜麗萍的意思,只以手勢比2,杜麗萍聽珍先前談論相關話題,都是「億來億去」,便開口問珍是否要2億元,吳淑珍聽了就笑了,回答「元大在市場上買復華金控,會盡量幫忙」。
杜麗萍回到馬家,將珍的意思轉達給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馬維辰、馬維建父子後,3人脫口而出「這簡直在敲竹槓」,並憤怒表示「為何台灣的企業家這麼可憐」,但3人協商後,仍請杜麗萍轉達珍,表示願意給款。
元大馬家於一週後,透過杜麗萍找人拿7、8個水果箱,裝入2億元現金,送到總統官邸給珍,珍再告知扁,協助元大順利與復華金整併。
國泰併世華的部分,判決書指出,陳水扁於91年5月在總統府接見當時財政部長李庸三及國泰金控蔡宏圖、蔡鎮宇,間接表達支持國泰金控與世華銀行合併之意。扁指示當時總統府秘書馬永成勸富邦金控退出爭奪合併世華銀行。富邦蔡家均感憤怒,認為總統不應介入金融合併商業行為。
判決書指出,在國泰完成併購世華銀行後,陳水扁即於91年9到10月間、92年10月,以及93年9到10月間,3度以選舉需款為由,向蔡宏圖索款,前後收受新台幣3億元賄賂。陳水扁94年間再欲索款時,蔡宏圖已不願再付,雙方關係於是漸行漸遠,終致不相往來。1001013
(中央社檔案照片)
新聞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E6%89%8B%E...031413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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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法官判他們一家四口要坐牢...我也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