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8日15:06 蘋果即時
1名張姓軍官外遇,騙范姓妻子為方便職務調動,需先辦假離婚,等升遷後再重辦結婚,范女信以為真,2人冒用親友身分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於2009年7月間完成離婚登記,不料3個月後,范女在戶籍資料上發現丈夫與1名謝姓女子登記結婚,張男竟再謊稱身分遭人蛇集團冒用,還登報「警告逃妻」,騙范女如此就可塗銷謝女的結婚登記。
去年10月,張男退伍後不再返家,反與謝女共組家庭,范女再查戶籍資料,發現丈夫與謝女已生1女,才知受騙離婚,怒提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今年5月台北地院判2人婚姻關係存在,張、謝婚姻無效,另告發張、范辦理離婚登記時冒名簽字犯行。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將兩人起訴。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sueID/20111018
這名軍官該強制退休呀!!
使用這招笨招..還是早點離開軍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