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中物理"作功"問題
昨日(11/31)看到一則新聞說住戶因為不滿非住戶未承擔公用電(抽水馬達)
而要停電的新聞
而想到這個物理體 想請教大家
大家知道一度的水等於一立方公尺的水 也就是 1000kg
那請問如
Q:水的移動 是用抽水馬達
從管線移到上方 20公尺處之水塔
那一度的水需花費多少功 (Ans1)
如換算成功率 瓦特
一度電以兩元計算
會花費多少電費 (Ans2)
P.S. 一度電:1000瓦的機具作功一小時等於花費一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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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其實個人認為住戶可以 背信法條爭取之
依照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使用水塔水之使用者
及
住戶負擔 水塔抽水電費
就以達到"為他人處理事務"之關係
明知水不可能無端提供(水壓)也盡告知之責
卻不負擔 抽水馬達電費
達到故意 "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本人之利益" 之條件
當然以上只是刑事責任
那民事之索賠就靠上面的物理問題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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