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秘書郝慰光,涉嫌在上班途中經過書店,偷竊一本價值約400的書;他是將書放進背包後,經過感應門時警鈴大作,當場被店員當逮個正著。
郝慰光表示,他並非偷竊而是因為一時尿急,才忘了付帳;不過店員卻發現書上的條碼,已經被郝慰光撕毀,報警抓人。
對此,新聞局相關人員都感到震驚,覺得月薪6萬多元的秘書,竟然會為了400元的書,而被送進警察局。
http://www.nownews.com/2011/11/12/91-2757334.htm
因小失大...............
有時偷竊只是一種怪癖
記得很久以前有位龍君兒也是如此
被抓好多次....就是沒辦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