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澄清一下~
當年,民國66年,也就是1977年,在那時大陸人在美國微乎其微,台灣人倒是佔了絕大的比率。大陸就算在改革開放時也都無人真的有能力出國,更談不上移民了。大陸大量「移民」的年代,就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後,大量的真、假難民湧入了富裕的資本主義國家,繼而申請政治難民,當時居留身分只有大陸人最容易拿到的。換句話說,在1989年之前只有些向親友集資先行跳機到海外移民身分容易取得的小國家,如中美洲的小國家等。那時申請難民連以大陸以前的一胎化政策都很難在海外民主國家取得身分,所以,只是非常零星的個案而已。
當時的天母地廣人稀,美軍宿舍都是一樓的白牆、粉紅色的屋頂洋房,前後都有寬廣而美麗的草皮,舒適的程度不是今日的擁擠所能比擬(以建敞率而言)。台灣當時只有財產上千萬者才有類似的居住水平。不過美國人在台灣的消費力很強,當年是一比四十的匯率,所以就算軍人在台灣都過得很舒服;食、衣、住、行與育樂都是令人刮目相看。
在那年代裡,我們的軍事預算也不高,後來在經濟版圖輪流轉到台灣時(人工便宜,台灣製造是很多國家轉移到此地生產的,一如如今當紅的中國大陸,一切都標明著 Made in China 似的。)才在經濟起飛時,擁有了較充實的購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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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在民國66年那個年代,台灣能夠出國的人~也不會比現在多,
那了不起在美國的台灣人有30萬人來說好了....
如果30萬黃種人,就被美國人說成~~台灣人躲到他們的國家了,自己的國家都不悍衛
那我會覺得,他們只是種族上的優越感,認為自己比較強而已
(美國人流串到世界各國的人數~也不會在少數)
就我所知道,美國人來保護台灣,協防台灣~絕對不是無條件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這背後所得的利益,學校老師也都說過,電影也都已經演的很清楚了,
二次大戰後~美軍報廢的軍火,軍品,賣來台灣~~給戰車確不給砲,給砲管確不給彈,能看不能用,
等於是表明了~台灣小弟交保護費給美國大哥~
美國大哥也不會希望兩岸合併,停止交火~~那他們又如何當既得利益者?
(記得我當兵的時候....這些二戰時美軍報廢的軍火...台灣還在延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