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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槍時機: 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 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要犯脫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http://tw.myblog.yahoo.com/jjl-memoir/article?mid=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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