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日本警方太大意,嫌犯死了很多迷團還沒解開
陳大砲說如果有共犯,豈非永遠逍遙法外?
針對犯罪心理分析,殺人後畏罪自殺都是馬上或不會拖過一天,他還跑去看偶像表演,直至被逮到才自殺
而且,用刀自刎需要的勇氣非比沉常,兇殘如陳進興之流都會怕死不敢自盡,他兩個同黨被警包圍舉槍自盡,而用刀比用槍更難,手指一動扣下馬上結束,用刀力度不夠會痛個半死或是下手之前內心會爭扎
如果真是他幹的絕非一時衝動,否則怎會到兩女住的地方先藏水果刀?
偷東西之說更是神奇?偷什麼價值大到要殺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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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些人比較不能容忍沉不住氣,很多事情阿出口氣爽了比較重要,
不計後果代價.....
這案子我個人認為是感情糾紛,至於是怎麼回事也無解了.....
我小學的一個男生寫信給隔壁班女生,那女生不接受也就罷了,
居然還將情書貼在中央走廊的佈告欄去重重羞辱對方。
不料該班女導師看到之後將情書內容當作文批順便灌輸兩性
相處方面的資訊。過去唸書時位高權重常處理一些亂七八糟
的鳥事,我個人也看過很可惡的女生,當時我內心OS"這女
的遇到OOO算你好運,碰到人家狠的準給你好看"....
或許是男的情緒失控也許是女方踢到鐵板了........畢竟欺騙
改情是不違反法律的......你遇到了也無可奈何除非....
這新聞讓我聯想到日劇HERO中欺騙感情詐財的那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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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起訴理由....
女生在台灣有男友,不管在國外如何他鄉遇故知,自己應該有份體認
不宜與其他男性過從甚密,不然現在她男友頭上發綠光變成豬八戒了..